市道时评 ■ 彬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4月15日正式施行,这场关乎14亿人”舌尖安全”的制度升级,正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 “政府主导”向 “多元共治”的深度转型。

制度迭代:回应食安治理的现实之困
自2022年首版规定实施以来,全国309万家食品企业已构建起”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责任体系,近千万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但监管实践显示,仍存在责任传导”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部分企业将制度束之高阁,风险管控流于台账填报,甚至出现”重形式轻实质”的执行偏差。
新版规定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破题:通过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须由管理层担任,将责任锚定在决策核心;对培训时长、抽考标准等作出量化要求,建立能力认证的刚性约束;新增风险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这些修订直指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标志着食安治理进入精细化阶段。
责任重构:从”纸面制度”到”行动自觉”
制度生命力在于执行。食品企业需构建”三位一体”落实体系:
能力建设系统化:建立分层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岗位设计法规解读、实操演练课程,通过季度考核确保知识转化;
风险防控流程化: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融入ERP系统,实现隐患识别、整改、验收的全流程数字化留痕;
应急响应标准化:制定分级响应预案,明确停产报告、召回处置的触发阈值,通过定期演练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强化”尽职免责”条款,既划定责任红线,也为规范履职者提供制度保障,这种”宽严相济”的设计,有助于激发企业落实责任的内生动力。
共治格局:构建食安治理新生态
食品安全是系统工程。企业主体责任的压实,需要监管部门”放管服”改革的协同推进。市场监管总局可通过”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对重点企业实施穿透式检查;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风险预警与企业自查数据的实时比对;建立”红黑榜”激励机制,对示范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当每个食品生产经营者都成为安全防线的”哨兵”,当每项制度要求都转化为守护健康的实际行动,方能真正织就覆盖全链条的食安防护网。这场制度革新的最终价值,在于让百姓餐桌不仅承载美味,更盛满安心与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