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新闻网北京讯】近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进一步细化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依据,旨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
近年来,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受经济利益驱使,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手段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对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威胁。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5类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一是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2年内因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受过1次行政处罚,又再次实施该行为的;三是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辆以上车辆的;四是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社会影响的;五是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符合上述情节严重情形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机动车检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坚决遏制机动车检验造假乱象,营造健康的行业发展生态。对于依据两部门意见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机动车检验机构,除取消其检验资格外,还将推动行政执法与信用惩戒联动,将处罚信息记入检验检测机构信用档案,强化联合惩戒。
此次判定标准的出台,是整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乱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