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新闻山西讯 近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通告在医药行业引发广泛关注。通告显示,忻州市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代县沐泽旭日药店和山西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代县三部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问题。经调查核实,代县沐泽旭日药店的执业药师祖丽红、山西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代县三部的执业药师白丽凤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
进一步核查发现,祖丽红(执业药师注册证号141223090024)为代县医疗集团上馆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白丽凤(执业药师注册证号141220090314 )是代县医疗集团雁门关镇卫生院在职职工。两人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药店,却并未实际在岗履职。
这种“挂证”行为严重违反规定。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果断撤销了祖丽红、白丽凤两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
执业药师“挂证”对公众用药安全危害极大。药师不在岗时,处方审核、用药咨询等关键环节缺失,患者极有可能买到不合适的药物,用药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一旦药店被查出存在挂证行为,将面临罚款、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而药师个人不仅可能被吊销执业资格,还会被纳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长期以来,国家始终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已有100多位执业药师因“挂证”被注销注册证书,且三年内不予注册。吉林省、贵州省、甘肃省、沈阳市等地纷纷开展整治行动,对涉事药师和药店进行了严肃处理。
此次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动,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对“挂证”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这不仅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药行业秩序,更是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未来,相关部门无疑会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在此提醒广大执业药师和药店,务必严格遵守规定,坚持合法合规经营。(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