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新闻7月19日湖南讯 近日,随着 “海汇国际” 传销团伙中国境内总负责人刘某被抓获,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侦办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记者从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机关获悉,这一以 “托管炒外汇” 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涉案资金超百亿元,涉及我国多省区市、港澳台地区及部分东南亚国家,其违法犯罪活动已对我国金融稳定和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团伙运作模式:以 “高额回报” 为饵 构建 “金字塔” 式传销网络
经查,自 2018 年起,“海汇国际” 传销团伙搭建 “海汇国际”(DRC)平台,以 “托管炒外汇可获高额回报” 为诱饵,在境内通过线上宣传、线下授课及 “经纪人” 直推等方式,以 “拉人头” 形式发展参与者。该团伙以发展下线人数、层级及团队入金总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形成严密的 “金字塔” 式等级结构。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平台已发展会员 32 层,中国境内注册会员账户达 90 余万个。
案件侦办:从治安清查发现线索 全国联动展开打击
2021 年 9 月,衡阳市公安机关在一次治安清查中,发现 “海汇国际” 成员唐某燕涉嫌传销犯罪的线索,随后顺藤摸瓜抓获团伙成员刘某伟及财务人员陈某含等嫌疑人。2022 年 2 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该团伙立案侦查,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关键证据。同年 7 月起,公安部先后两次部署 23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共立案 200 余件,一批主犯及骨干成员被依法惩处。
司法认定与审理:符合传销犯罪特征 百余案件宣判生效
衡阳市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海汇国际” 要求缴纳入门费、以 “拉人头” 形成层级、以下线业绩作为返利依据,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进一步查明,该平台实际未进行外汇交易,无法通过所谓 “投资” 获得收益支撑返利,其运营模式完全符合传销犯罪特征。
截至 2025 年 7 月 12 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海汇国际” 传销系列案一审案件 109 件 191 人,全部审理完毕并宣判,其中 107 件 180 人案件已生效。目前,公安机关正加大对在逃人员的追逃力度,力争将所有涉案人员绳之以法。
警方提醒:警惕 “门槛费 + 拉人头 + 高返利” 陷阱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提高对包含 “入门费”“拉人头”“高额返利” 等特征活动的警惕,谨防被欺诈、诱导落入传销陷阱,如发现疑似传销行为,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