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新闻江苏讯 6月24 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 21 个部门,正式发布《江苏省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文件围绕 “五大行动” 提出 62 项具体举措,旨在全方位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
《若干措施》呈现三大鲜明特色:其一,政策落实全面覆盖,对国家《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中 “五大行动 19 项重点工作”(除国家事权外)逐一细化,形成 62 条可操作的贯彻举措;其二,目标设定量化清晰,通过明确关键指标,确保政策落地成效可评估、可追踪;其三,立足地方特色创新,充分发挥江苏省在品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区域消费协同等领域的既有优势,深化 “满意消费长三角” 行动等品牌效应。
在消费供给提质方面,江苏提出多项量化目标:计划到 2027 年,累计认证 “江苏精品” 达 1500 个,推动消费品合格率提升至 95% 以上;同时,积极升级服务消费,打造 30 个 “服务质量承诺消费场景”,力争 40% 以上设区市游客满意度达到 “满意度高” 标准。此外,2025 年将全力争创 10 个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大力拓展首店经济、新品首秀等新兴消费场景。
优化消费秩序是此次行动的重要方向。江苏将开展小微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提升行动,推进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 “六统一” 管理与 “一秤一码” 智慧监管;针对网购快递、电信服务、装修维修、旅游等重点行业,严厉整治 “霸王条款”,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消费维权体系也将进一步完善。江苏将强化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保护协同,并探索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机制;在消费环境共治层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计划到 2027 年建成省级消费教育体验站 50 家以上、市县级 100 家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聚焦区域协同与开放消费,深化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环境共建,每年新增 50 家异地异店退换货企业;同时持续优化入境旅游便利化措施,吸引更多国内外消费者,全方位提升江苏消费市场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赵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