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新闻时评 ■ 李彬彬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寨食品的泛滥,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食品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整治山寨食品乱象,既是一项紧迫的民生课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法治命题。

在现实生活中,山寨食品的 “山寨” 手段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它们往往在包装、名称上与知名品牌极度相似,利用消费者的疏忽和认知局限,误导消费者购买。从模仿 “六个核桃” 的 “六禾核桃”,到类似 “奥利奥” 的 “粤利粤”,这些山寨食品以假乱真,混淆视听。
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山寨食品为了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用劣质原料,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一些山寨食品的生产小作坊,生产环境脏乱差,没有基本的质量检测设备和规范,生产出来的食品直接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
曾经,山寨食品主要盘踞在农村市场,利用农村地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市场监管相对薄弱的特点,大量倾销。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电商平台的兴起,山寨食品又找到了新的生存空间,逐渐从线下蔓延到线上,在直播间、购物网站、外卖平台等都能发现它们的身影。线上销售的隐蔽性和便捷性,使得山寨食品的流通范围更广、速度更快,监管难度也大大增加。一些不法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刷单等手段,在电商平台上营造出山寨食品畅销的假象,误导更多消费者购买。
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从不同角度对山寨食品的侵权行为和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规制,为打击山寨食品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于山寨食品中常见的 “近似侵权”“实质性相似” 等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不够清晰明确。在判断包装装潢、色彩搭配等是否构成隐性侵权时,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强的细则,导致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中难以准确判断,容易出现执法尺度不一致的情况。
违法成本较低也是山寨食品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与山寨食品带来的巨大违法收益相比,目前的处罚力度显得相对较轻。一些山寨食品生产经营者即使被查处,所面临的罚款等处罚与他们通过生产销售山寨食品获取的巨额利润相比,微不足道。这使得他们在被处罚后,往往仍心存侥幸,继续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导致一些情节严重的山寨食品违法案件未能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
要从根本上治理山寨食品乱象,关键在于构建 “违法成本>违法收益” 的惩治体系。针对侵权认定标准模糊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制定更为详细、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认定标准。明确规定在包装装潢方面,哪些颜色组合、图案设计、排版方式等构成侵权;在色彩搭配上,何种程度的相似属于侵权范畴。将这些隐性侵权要素清晰地纳入法律规制范围,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有明确的依据,提高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法律层面,可考虑在相关法律中增设专门针对山寨食品仿冒行为的条款。对于那些主观故意明显、多次反复侵权的山寨食品生产经营者,施以更高额度的罚款。除了罚款,还应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违法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例如,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山寨食品的商家,除了退还消费者购买价款外,还应按照一定倍数进行赔偿,增加违法成本。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当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山寨食品违法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时,能够及时、顺畅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司法机关也要及时反馈案件的刑事处理结果,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双向闭环,实现 “1 + 1>2” 的惩治效果,让山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再轻易违法。
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治理山寨食品提供了有力的手段。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点,利用这一技术,可以建立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追溯体系。每一个环节的信息都被记录在区块链上,消费者通过扫描产品二维码等方式,就可以清晰地了解到食品的来源、生产过程、物流轨迹等详细信息,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迅速追根溯源。
智能算法在监测电商平台中的仿冒食品信息方面具有巨大优势。通过对平台上大量商品信息的分析,智能算法能够快速识别出那些名称、包装与知名品牌相似,存在山寨嫌疑的食品,并及时向平台和监管部门预警。卫星遥感技术则可以精准锁定那些隐蔽的山寨食品加工窝点。这些加工窝点往往位于偏远地区或隐蔽场所,通过卫星遥感图像分析,可以发现异常的生产活动迹象,为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提供准确的线索。将法治利剑与先进的技术手段深度融合,能够极大地提升山寨食品治理的效能,让山寨食品无处遁形。
整治山寨食品不能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力量,需要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政策,充分调动了企业内部人员监督的积极性。企业内部人员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最为了解,通过给予他们一定的奖励,鼓励他们发现并举报企业生产销售山寨食品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山寨食品的产生。
一些地方创建食品 “红黑榜” 制度,将销售山寨食品的商户纳入失信名单,这对商户形成了强大的约束。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商户在市场准入、信贷融资、商业合作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倒逼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等,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拒绝销售山寨食品。
食品行业协会在治理山寨食品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些行业协会发起 “正品承诺” 联盟,组织会员企业共同承诺不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并公开抽检数据,接受社会监督。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等方式,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提高行业整体的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政府、企业、平台、公众、行业组织等各方力量集聚在一起,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打击山寨食品,才能让山寨食品彻底失去生存的土壤。
在整治山寨食品的过程中,还要把握好 “破” 与 “立” 的辩证关系。以往,企业在面对山寨食品侵权时,维权之路往往艰难曲折,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财力,却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这使得许多企业对维权望而却步。黑龙江五常大米的产业实践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当地政府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规范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流程,确保只有符合标准的大米才能使用该标志。
同时,建立区块链溯源平台,实现了 “一田一码、一物一链”,消费者通过扫码可以详细了解每一袋五常大米的种植地块、施肥用药、收割时间、加工过程等信息,全程可追溯。这不仅有效保护了五常大米的品牌形象,也让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当地的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一系列高附加值的五常大米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通过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正品五常大米的销量大幅提升,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从而大幅挤压了仿冒品的生存空间。
这种 “立法保护 + 创新赋能” 双轨并进的模式,充分体现了法治思维,也验证了以 “良币” 驱逐 “劣币” 的市场规律。在打击山寨食品的同时,注重保护和培育优质品牌,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从根本上净化市场环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们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力量,加强对山寨食品的全链条治理,构建完善的惩治体系,提高违法成本,让山寨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同时,要加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利用新技术提升治理效能,把握好 “破” 与 “立” 的关系,以法治护创新、以创新促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无需再小心翼翼地比对商标细节,能够放心购买、安心食用;才能让企业在研发生产食品时,不用担心创意被抄袭、品牌被仿冒,能够专注于创新和发展。
相信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我们一定能够彻底消除山寨食品的危害,让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让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