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新闻北京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 “一件事”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聚焦企业迁移中的难点、堵点,以 “流程再造、系统优化、业务协同、完善规则” 为手段,解决长期以来企业迁移面临的 “多头申请、多次跑动” 困境,全力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实现 “一次办、便捷办、高效办”,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活力。
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协同服务专区
以往企业迁移,需分别向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公积金等多个部门申请,流程繁琐复杂。《指导意见》直面 “多部门分头办” 难题,提出由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搭建企业迁移登记 “一件事” 服务专区。该专区将积极打通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的审批系统,实现迁入、迁出、变更登记信息的同步采集。企业从此只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等多部门事项便能在线同步办理,真正做到 “一网申请、一次提交、联动办理、进度查询、结果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已开发完成企业跨省迁移登记数据传输系统,为实现全国跨省迁移的数据对接与信息共享提供坚实技术支撑,让企业迁移突破地域限制,更加顺畅高效。
精简迁移流程,减少企业奔波
企业迁移环节多,往返两地多次办理迁入申请、迁出调档、变更登记,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优化登记方式,大力压减办理环节。将原本复杂的流程整合为企业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具体来说,企业提交迁入和变更登记申请后,迁入地登记机关会在线向迁出地登记机关传递《准予迁入调档函》,企业无需再持函前往迁出地调取登记档案,大大减少了跑动次数,办理时间也大幅缩短。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实施更为简化、便利的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选择。
加速档案流转,提升迁移效率
档案移交时间长一直是企业迁移中的痛点。为解决这一问题,《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本省登记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改造。一方面,做好本地纸质档案的扫描、归档工作;另一方面,推动实现电子档案的线上共享和移交功能。迁入地登记机关在查阅完整电子档案后,可先行办理变更登记,再进行纸质登记档案的移交。这一举措大幅压缩了企业迁移时间,提高了迁移效率,让企业能更快在新区域落地生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对企业迁移登记 “一件事” 的业务指导与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杜绝任何限制、妨碍企业迁移的行为,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发展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