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新闻北京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管理新举措进行详细解读,并回应社会关切。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田建新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方面的作用,回答了记者提问。

田建新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围绕强化全链条监管,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实现全环节风险管控
从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运输销售、饮食消费,各个环节国家卫生健康委均制定了相应标准。例如,在防控食品原料和种植养殖源头污染上,有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药(兽药)最大残留量等通用标准;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餐饮制作、畜禽屠宰加工等生产过程,出台了相关操作卫生规范类标准 。对于奶粉、豆制品等上市销售食品,有产品类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针对3岁以内婴幼儿及有消化吸收障碍的特殊人群,制定了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标准;针对食品用消毒剂、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也有对应标准;此外,还有检验方法类标准用于配套检测污染物限量等。
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标准1660项,涵盖日常消费的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通过对原料污染物管控、加工过程风险控制、产品合规检验以及对特殊人群重点保障,实现了对全人群、全品类、全环节的风险管控,为全链条监管提供了坚实依据和有力支撑。
科学研制标准,提升科学性、严谨性与适用性
标准的制定以国际国内最新科学证据和我国风险“家底”为依据,这些风险数据包括历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污染物的分布情况、全国各地居民食物消费量数据以及相关毒理学数据等,以此确定标准的指标和要求。同时,标准还需经过由400多名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多轮分组审议,以保障其科学性和安全性。
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健康为引领,统筹发展与安全,与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在风险监测会商、数据共享、农兽药残留标准、特殊食品与保健食品、进出口食品的管理等方面展开合作。形成的标准草案会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纳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在保障饮食安全的基础上,增强标准的实用性,为行业创新发展留足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还将与监管部门在食品的营养健康声称、食品数字标签的推广应用等方面深化合作,更好地服务公众健康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
系统开展宣贯,促进标准有效执行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使标准切实发挥作用,不仅要制定好标准,还需要食品企业、监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学好、用好标准。例如在食品标签标准方面,若消费者学会通过标签查看食品配料和营养成分含量,就能选择更适合自身健康需要的食品。
为促进标准全面、高效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着力加强标准的宣贯和解读。今年,将联合监管部门开展标准宣贯“强基层、进企业”活动,通过线上加线下培训、现场指导、跟踪评价等形式,强化对食品企业和一线监管人员的标准解读与应用指导。通过企业主动学习和执行标准、监管部门依标准科学监管、卫生健康部门适时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形成标准从“制定到实施到跟踪到修订”的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各方对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标准要求落地落实。(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