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客户端吕梁新闻 随着春日临近,吕梁市消费市场暖意渐浓。吕梁市 2025 年第一季度促进消费活动将于 3 月正式启动,活动广泛覆盖汽车、零售、餐饮、住宿等多个领域,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的方式提供政府补贴,市民领取后消费即可享受相应优惠,其中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将于 3 月 1 日率先开启。
在汽车消费券发放期间,个人消费者于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在享受企业自身促销优惠基础上,还可依据购车价格分档获得额外补贴:购车发票金额低于 10 万元(不含),每辆车补贴 2000 元;10 万元(含)至 15 万元(不含),补贴 3000 元;15 万元(含)至 20 万元(不含),补贴 4000 元;20 万元(含)及以上,补贴 5000 元。消费者通过服务平台领取并核销相应电子消费券,即可享受购车补贴,该补贴由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向消费者兑现。
与此同时,全市范围内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与本次促消费活动协同发力,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汽车以旧换新延续两种方式。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明确,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吕梁市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获一次性定额补贴。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置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需注意,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须为同一消费者,且报废旧车应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规定,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消费者通过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省内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 1 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吕梁市购买、省内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按 1.5 万元或 1.3 万元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二手车转出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消费者。
在家电以旧换新领域,今年补贴涵盖 42 大类产品,包括 12 大类国家家电补贴产品及 30 大类省内扩充家电补贴产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补贴 1 件(空调产品最多补贴 3 件),每件补贴上限为 2000 元。个人消费者购买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家电产品,按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20%补贴;购买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家电产品,按 15%补贴;对于未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亦按 15%标准补贴。
3C 产品购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三类数码产品(单价不超 6000 元)可享补贴。每人每类限补贴 1 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 15%,每件最高补贴 500 元。
家装厨卫“焕新”补贴范围涉及 40 大类产品。个人消费者(含省内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符合补贴范围产品,按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 15%立减,购买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 20%立减。2025 年家装“焕新”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购买上述 40 类产品,可享受最多 5 次 15%的支付立减优惠与最多 5 次 20%的支付立减优惠,单次支付交易不限品类、数量、优惠金额等,每人累计最高补贴 18000 元。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方面,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给予一次性 600 元补贴。用于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须具备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及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