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等现象,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进一步加强我市月饼等时令商品市场的监管,近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月饼等时令性商品市场价格和过度包装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两节来临之际加强对时令性商品市场价格和过度包装的监管工作。
监管范围包括从事月饼等时令商品生产、销售活动的经营者,包括酒店、餐厅等从事月饼加工制作、盒装月饼销售的经营者,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的经营者。
监管重点放在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是否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食品包装是否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是否搭售其他商品,是否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是否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是否存在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同时配合商务部门有关蟹卡蟹券预付卡经营的监管。
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利用集中行政约谈、发布提醒告诫函等方式,督促相关经营者合规经营,合理定价,抵制过度包装和奢靡之风,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