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国家局、省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莉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实践,是持续提升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是防控药品安全风险的有效途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晋城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排查药品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要系统联动,查办案件。要坚持案件查办全市“一盘棋”,运用好上下联动、交叉检查、监检结合等工作机制。市局要推进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办的监督指导力度,统筹协调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跨区域的大案要案的查办。同时,要落实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制度要求,会同公检法等部门,进一步强化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认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
要高位推进,加强监管能力和标准化建设。要按照晋城市《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和省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分工,各负其责,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完善监管体系,夯实监管基础,加强督导考核,推动全市药品监管能力和标准化建设落地见效。
要加强督查指导,强化责任考核。要将巩固提升行动列入药品安全专项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科学运用考核评价手段,加强对巩固提升行动的考核。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发生药品安全事件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问责;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市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