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被国家药监局评为药品监管统计数据上报示范单位。一直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关于药品监管统计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树牢政治意识,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的统计导向,切实抓好统筹、机制、督促和培训,推动全市药品监管统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为药品统计工作保驾护航。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特别是药品监管统计。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亲自管,统计人员具体办”的药品监管统计责任体系,确保药品监管统计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人。分管领导牵头召开药品监管统计工作例会,分析研判药品监管统计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药品监管会议、各类培训等,专题传达学习统计造假等被追责问责典型案例,督促各级统计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钟长鸣,确保各项统计工作科学、严谨、可靠。
坚持机制到位,夯实数据统计管理基础。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该局及时明确科(股)室统计工作职责,细化报表分工,建立“统计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和保密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统计工作机制。对存在的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员变动未交接、业务部门对统计工作职责分工认识模糊等问题及时清理、规范、整顿,扫清药品监管统计工作阻碍。建立市、县(区)局统计员、审核员报表专用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要求,督促、提醒做好药品监管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坚持统筹到位,提升数据统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将药品监管统计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区)药品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统计工作责任。结合“春雷行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等专项行动,督促各级数据报送单位建立健全药品日常监管、案件查办等各类统计台账,为高质量完成药品监管统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充分利用案件评查和专项行动考核等,随机抽查县(区)局办理的案件卷宗,倒逼县(区)落实统计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近年来,在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随机抽查数据中,未出现数据虚假、逻辑错误等问题。
坚持督促到位,压紧压实数据上报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领域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畅通市县(区)局两级交流渠道,周密组织开展每期数据统计工作。通过药品监管统计工作例会,通报年度统计工作情况,查找短板和不足,约谈数据出错的科(股)室。统计期间加强与上年同期和近期数据对比,结合累积数据高效开展合理性审核,全力把好上报前“最后一道关卡”。
坚持培训到位,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全市药品监管统计队伍,每年组织专题培训,讲解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和保密纪律,不断提升统计员、科(股)室负责人药品监管统计业务水平和保密责任意识。近年来,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及药品监管统计专题培训10余次,培训人员达300余人次。在填报统计报表期间,通过报表专用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做好指导、提醒等。同时,对药品监管统计成效明显的县(区)局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不断激励统计员、科(股)室负责人等统计人员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