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文明,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运城市稷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稷峰东锁羊汤馆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3月27日,运城市稷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稷山县稷峰东锁羊汤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稷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2:运城市闻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闻喜县华莱士快餐店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3月30日,运城市闻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闻喜县华莱士快餐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闻喜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3: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川味红小吃店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3日,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朔城区川味红小吃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4:晋城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高平市谷丰大源地酒楼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4日,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高平市谷丰大源地酒楼(普通合伙)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案例5:临汾市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曲沃县胖二舅汤包店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4日,临汾市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曲沃县胖二舅汤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月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