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新闻山西讯 4月11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集中公布4起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警的方式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为即将到来的五一旅游旺季筑牢法治防线。
无证从业与违规经营案例
2025年2月,平遥居民李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于平遥古城景区招揽6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非法获利11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月,阳泉某旅行社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违规组织28名游客赴澳门旅游,收取费用2240元。阳泉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7日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同时对直接负责人孟某处以2000元罚款。
导游违规诱导消费案例
2024年8月,导游李某在接待“礼佛五台山”3日游团队时,通过诱导方式促使34名游客购买高价香烛,严重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相关规定,对李某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旅行社违规安排活动案例
2024年1月,山西某国际旅行社晋中营业部因安排2名游客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项目,被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一条,该旅行社被没收违法所得10860元、罚款2万元并停业整顿10天;旅行社负责人龚某及营业部负责人赵某分别被处以2000元罚款。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全国旅游市场持续升温。山西省文旅厅特别提醒,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须严格依照《旅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专项经营许可(含港澳台地区)。鉴于出境游涉及语言、法律、文化等复杂因素,我国法律对出境游旅行社的资质、保证金、服务规范等作出严格要求,旨在切实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同时,游客应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服务合同,遵守目的地法律法规,切勿非法滞留或擅自脱团。此次典型案例的公布,将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