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康庄工业园区纬三路、经五路建设工程引发的工程款纠纷引发关注。实际施工人那艳忠向媒体反映,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遭遇工程款长期拖欠,并面临司法程序推进迟缓、相关部门协调不力等问题,导致其陷入严重经济困境。
工程履约起争议 书面合同缺失埋下隐患
据那艳忠陈述,2021年初,其与河南瑞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南瑞华”)授权项目经理赵云飞达成口头协议,承接上述两项工程施工任务,双方约定进场施工两个月后按月支付工程款,项目结束撤场时结清全部款项。
同年3月1日,那艳忠组织人员、机械及材料进场施工。但在后续合同商谈过程中,尽管双方已通过微信沟通合同细节,河南瑞华仍以”施工现场土地手续不完善”为由,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
施工两个月后,赵云飞以”项目款项尚未回款”为由,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反而要求那艳忠先行垫付施工费用,并承诺后续给予补偿。截至2021年底,河南瑞华仅支付55万元工程款,远不足以覆盖那艳忠垫付的各项成本,导致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及机械租赁费等欠款问题集中爆发,相关人员随后向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屯留经开区”)提出申诉。
多方协调未果 信访程序陷入循环
2021年底,时任屯留经开区主任高中玉组织那艳忠、河南瑞华授权项目经理赵云飞等人召开工程款协调会议。据那艳忠提供的会议录音显示,高中玉在会议中明确知晓其实际施工人身份,且屯留经开区葛艳芬主任在施工过程中曾直接向其下达施工指令。
此次会议后,赵云飞退出项目管理,由孙旭玲接管并负责处理欠款事宜。河南瑞华随后正式授权孙旭玲为项目负责人,那艳忠与孙旭玲达成口头约定,后续工程仍由其独立完成,相关权利义务沿用此前与赵云飞的约定。那艳忠提供的与孙旭玲丈夫王老四及河南瑞华长治地区负责人郭存法的通话录音显示,上述人员均知晓其实际施工人身份。
2022年底,该项目各工序经现场监理验收合格。据那艳忠核算,其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完成工程的预算价格为4309.7733万元,扣除税金及利润后已收回成本3000万元;加之图纸范围外工程预算389.0119万元,其主张的工程款合计3389.012万元。而据其陈述,屯留经开区已按工程进度向河南瑞华支付90%工程款,总计4600万元,但截至目前,其仍有1925.4151万元工程款未获支付,其中包括借款1090万元和代付款373.5869万元。
因工程款支付问题未得到解决,那艳忠于2022年底开始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但相关问题均被转回屯留属地处理。2023年3月15日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区政府分管领导、经开区主要领导及公安、信访等部门曾多次研判商讨解决办法,但因那艳忠与承包方在工程量核对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未能达成共识。
据了解,2023年3月14日,长治市委领导曾专题听取该信访案件办理进展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屯留经开区尽快落实相关精神,但那艳忠表示其始终未获知该会议具体内容,问题亦未得到实质解决。
司法程序遇阻 鉴定中止引发程序公正质疑
2023年下半年,那艳忠向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底,该院一审判决以河南瑞华及屯留经开区不认可其实际施工人身份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那艳忠主张,法院未采信其提供的2021年底协调会议录音、与郭存法等人的通话录音等证据,且在河南瑞华未能提供自身组织施工证据的情况下,草率作出”无法认定那艳忠为涉案工程实际施工人”的结论。
随后,那艳忠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4月22日,长治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屯留区法院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该裁定明确指出,一审法院应当查清那艳忠施工的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价款及已支付款项数额,并结合在案证据依法处理。
据那艳忠陈述,案件重审已近一年。2024年9月,屯留区法院启动工程造价鉴定程序并选定第三方鉴定机构,但其因经济困难直至2024年底才筹足鉴定费用。然而,2025年4月8日,法院通知其停止鉴定,且未充分落实中级法院裁定要求,此举引发其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另据那艳忠反映,河南瑞华向法庭提交的付款凭证中,存在向霍晋耀、万建方、栗双贵、申琛四人私人账户进行6笔大额转账的异常情况,金额合计12347580元。经核实,这些转账均未用于案涉项目,疑似孙旭玲夫妇伙同上述人员虚构走账、侵吞工程款及逃避个税。其中,2022年12月14日河南瑞华向霍晋耀个人账户转账2049840元并标注用途为”屯留康庄工业园水泥”,但那艳忠表示其施工期间从未收到霍晋耀供应的水泥,且项目无需如此大量的水泥,该笔交易涉嫌虚构。
多方博弈加剧困境 当事人面临生存危机
那艳忠同时指控屯留经开区未积极处理工程款拖欠问题,反而为河南瑞华的违法行为提供庇护。其称,高中玉在2021年底协调会上已明确知晓其垫资施工事实,但在其信访过程中却故意歪曲事实,对承包人拒付工程款问题推诿搪塞。
2023年,屯留经开区授意其平台公司屯留县羿锦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向屯留区法院起诉那艳忠,要求返还涉案工程2022年”解决现场问题的借款150万元”。据那艳忠陈述,该款项实际是孙旭玲以个人名义借给羿锦公司,再转借给其用于处理现场问题。一审判决认定其中55.3万元已用于现场问题处理无需返还,剩余94.7万元需返还;屯留经开区对此不服,授意该公司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被驳回。
在民事诉讼未果后,屯留经开区还联合河南瑞华向屯留公安局举报那艳忠涉嫌欺诈,试图通过刑事手段解决纠纷,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决定不予立案。
长期的工程款拖欠导致那艳忠经济状况恶化。2025年1月20日,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因案件重审已持续近两年且处于工程造价鉴定阶段,生效判决尚未作出,那艳忠提交的先予执行申请未获支持。2025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相关案件移交屯留区公安局,那艳忠为避免事态升级,被迫高额举债,在该局协调下发放农民工工资约25万元。
2025年4月15日,那艳忠在屯留经开区再次与高中玉沟通,据其陈述,高中玉现场承认其施工事实及双方就工程款问题多次商谈的情况,但表示”只能等法院裁决”。
7月30日,那艳忠再次电话联系高中玉、赵云飞等人,均未获接听。
目前,该案仍处于重审阶段,那艳忠表示其已债务缠身,希望相关部门能彻查此事,督促欠款支付,查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曾多次尝试联系河南瑞华公司及屯留经开区原主任高中玉,但其电话均未接通。屯留经开区建设部原部长葛艳芬表示,自己现已调离原岗位,不便对此事发表看法。而屯留经开区现任主任王志坚则明确回应,该情况属实,目前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处理阶段。
来源:商业观察